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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科职责

2016年10月30日

1、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宣传和维护财经纪律,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,确保学院各项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。

2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拟定内部财务规章制度、开支标准。

3、根据学院发展计划,拟定学院综合财务收支计划,提供准确的、真实的会计信息资料。

4、严格执行《咸职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》,负责审核各类支出票据并负责全院的财务报销工作。

5、负责办理职工工资、住房公积金、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等薪金福利和院内绩效工资、学生奖(助)学金的发放及代扣代缴业务。

6、加强学院财务工作,强化财务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7、审核承包或租赁经营单位对学院的上缴指标,并监督检查其上缴指标的完成。

8、参与、审核学院内对外签订买卖、借款、承包、租赁、技术转让、联合办学等合同和各种招标,并监督其财务运行的全过程。

9、统一管理校内单位在银行开户和校内收费工作,办理收费许可证,统一管理学院各种票据的领取、使用工作。

10、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的要求,健全完善会计档案制度,定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。

11、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对院属国有资产的采购、验收、使用、报损、报废等环节进行会计监督.
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